公告事項公告: |
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及都市計畫法第48條。一、前次公聽會工程名稱「164線(11k+931~16k+339)道路拓寬工程」與旨案工程起迄位置均相同,先予敘明。 二、事由:說明「164線(金湖至北港段)拓寬工程(第一期)」(都市計畫內)相關事項如下。 (一)興辦事業概況及展示相關圖籍。 (二)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與合理性及合法性。 (三)第二場公聽會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之回應及處理情形,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 三、時間及地點:111年9月30日(星期五)上午11時整,於本縣北港鎮扶朝里五福宮(本縣北港鎮192之1號)。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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